科研项目审签相关问题答疑
一、哪些科研项目需提交审计处审签?
答: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基金项目、部分文科类项目,以及其他经费主管部门要求审计部门审签的项目。
二、科研项目审签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什么?
答: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做好如下相关准备:
(1)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经费自查;
(2)经办人准备下述审签资料:
①项目任务书的预算表、预算说明及预算调整表(如有);
②项目结项审批书;
③经财资处盖章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;
④项目涉及外拨经费的,需提供经合作研究单位的财务、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。
(3)提交审计处审签前,经办人需将审签资料提交财资处审核盖章,送交红楼231办公室(联系人:詹老师,联系方式:87992895);
(4)审计人员审核,对不符合规定的,退回项目经办人修改完善后,再次送审;
(5)审计人员完成审签。